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丹拿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8日上午10時起,丹拿道由其與琴行街交界以東約5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除巴士、學校私家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