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薄扶林域多利道及大口環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a) 域多利道由其與大口環道東面交界處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大口環道由其與域多利道東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2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c) 大口環道由其與域多利道東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