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灣河西灣河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15日上午10時起,西灣河街由其與海寧街交界以西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85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