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灰窰角街及橫龍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22日上午10時起,荃灣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灰窰角街由其與橫龍街交界以西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3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灰窰角街由其與橫龍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c) 橫龍街由其與灰窰角街交界處起,至其與楊屋道交界以南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