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大坑勵德邨道學習駕駛人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22日上午10時起,勵德邨道(北行)介乎大坑道與怡景道之間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學習駕駛人士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學習駕駛人士一律禁止駕駛任何機動車輛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