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天后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29日上午10時起,天后以下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興發街由其與電氣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b) 電氣道由其與興發街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路段;

(c) 電氣道由其與興發街的交界以東約5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d) 連接栢景臺停車場與電氣道的未命名通道由其與電氣道的西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