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白田壩街及大涌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起,荃灣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白田壩街由其與大涌道支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5米處止的兩面路旁行車線;

(b) 大涌道支路由其與白田壩街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c) 大涌道支路由其與白田壩街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d) 由白田壩街通往大涌道的支路的兩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