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灣仔告士打道輔助道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起,告士打道輔助道路由其與分域街的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9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劃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下午7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