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屯門建發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1) 建發街南行由其與杯渡路交界以北約11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2) 建發街南行由其與杯渡路交界以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7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 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