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何文田常盛里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公眾假期除外)劃為限制區:

(a) 常盛里由其與常盛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3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b) 常盛里由其與何文田邨邨內道路交界以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c) 常盛里由其與常盛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常盛里由其與常盛街交界以南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除專利巴士、學校私家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及

(e) 常盛里由其與常盛街交界以南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4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