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海壩街及香車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起,荃灣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海壩街由其與香車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兩面路旁行車線;
(b) 香車街由其與海壩街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c) 香車街由其與海壩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可在指定巴士站停車的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