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新蒲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三祝街由其與雙喜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米處止的路段(影線範圍除外);及

(b)  雙喜街由其與三祝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8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影線範圍除外)。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