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渣華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起,渣華道由其與北角道的交界以東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影綫範圍除外),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