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貢大網仔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時起,大網仔路近通往鄧肇堅海事康樂中心的未命名道路的停車灣,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