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續屯門青盈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2月31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6月30日上午10時止,青盈路由其與青山公路-青山灣段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5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