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北區聯盛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6時止,聯盛街由其與和豐街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及西面路旁行車線,將臨時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