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香港仔湖南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 (1) (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起,湖南街由其與東勝道交界以西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1米處止公共小巴站範圍內的北面路旁行車線之每日24小時限制區將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