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城市花園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2日上午10時至2018年2月15日下午6時,北角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城市花園道由其與大強街交界以西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城市花園道由其與大強街交界以西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