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黃大仙竹園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5日上午10時起,竹園道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竹園道由其與穎竹街交界以西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竹園道由其與穎竹街交界以西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