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區薄扶林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12日凌晨12時起,薄扶林道由其與前往香港大學的支路交界處以東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