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香港仔南寧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 (1) (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19日上午10時,南寧街由其與奉天街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5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