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禾笛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26日上午10時起禾笛街由其與楊屋道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私家車上落客、貨車上落貨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