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黃大仙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19日上午10時起,由培民街通往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華人基督教墳場(九龍)的未命名道路將全日24小時劃為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