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區均益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19日凌晨12時起,以下路段將每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I. 均益街由其與卑路乍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II. 均益街由其與卑路乍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III. 均益街由其與卑路乍街交界處以南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