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長沙灣保安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月26日上午10時起,據2018年1月19日第35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於保安道由其與昌華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的全日24小時臨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