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古屋里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2月27日上午9時起,至2018年6月27日下午5時止,古屋里由其與西樓角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兩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及西樓角路由其與古屋里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