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長北角英皇道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2月19日下午4時至2018年3月29日下午4時,英皇道由其與長康街交界以西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