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長西區皇后大道西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3月18日下午6時至2019年3月17日下午6時,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屈地街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