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擺花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4月7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7月6日下午6時止,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擺花街由其與威靈頓街交界以西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擺花街由其與威靈頓街交界以西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