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尖沙咀連翔道高度超逾4.6米的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月9月30日止,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高度超逾4.6米的車輛,將繼續全日24小時禁止進入連翔道北行慢線由其與佐敦道交界處以北約70米起,至其與連接西九龍公路南行的支路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