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屯門青山公路 - 藍地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4月13日早上9時起至2018年6月30日晚上11時止,屯門青山公路 - 藍地(北行)由其與藍地大街交界以南約4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予以臨時撤銷。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