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青衣亨美街公共小型巴士(專線)總站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5月1日上午10時起,撤銷2005年3月24日第137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在青衣亨美街公共小型巴士(專線)總站的全日24小時禁區。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