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區皇后大道西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5月24日上午9時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6時,以下路段將每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