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荔枝角長順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下列時段,長順街的以下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由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

長順街由其與長荔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5米處止的路段;

由2018年5月21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5月22日止

長順街由其與長荔街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路段;及

由2018年5月23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5月26日止

長順街由其與大南西街交界以西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5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