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觀塘安秀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13日上午10時起,觀塘安秀道的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安秀道北面路旁行車線由其與迴旋處交界以西約23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4米處止的路段;及

(b) 安秀道南面路旁行車線由其與迴旋處交界以西約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4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