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灣仔北P2路長度超逾7米車輛的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 2018年9月23日上午6時半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灣仔北P2路西行掉頭往P2路東行的支路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的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車長超逾7米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禁止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