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油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18年9月27日上午8時至晚上7時,油街由其與京華道的交界處以北約7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