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必列者士街長度超逾7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1月17日中午12時起至下午6時30分止,介乎城皇街與鴨巴甸街之間的士丹頓街(西行),將臨時劃為長度超逾7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7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