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馬鞍山恆健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11月20日下午11時59分至2019年1月20日下午11時59分,以下路段繼續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恆健街由其與恆明街交界以東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8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恆健街由其與恆明街交界以東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9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撒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