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黃大仙蒲崗村道及崇華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9年4月18日上午10時起,黃大仙以下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將劃為限制區:

(a)   蒲崗村道由其與崇華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崇華街由其與蒲崗村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