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黃大仙蒲崗村道及崇華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9年4月18日上午10時起,黃大仙以下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將劃為限制區:
(a) 蒲崗村道由其與崇華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崇華街由其與蒲崗村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