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石硤尾窩仔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9年5月24日上午10時起,窩仔街由其與偉智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