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美孚荔灣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9年5月24日上午10時起,荔灣道的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i) 荔灣道由其與蘭秀道交界以南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荔灣道由其與蘭秀道交界以南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B) 荔灣道由其與蘭秀道交界以南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9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貨車上落貨、私家車上落客、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