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赤鱲角路的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 第 374 章 ) 第 40(2)(a)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 時起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6 時止,赤鱲角路(北行)由其與東岸路交界以北約 1,400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 1,900 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 50 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予以撤銷。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