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2年12月2日上午10時至午夜12時,及2022年12月3日、6-10日、13-17日、20-24日、29-31日及2023年1月4-7日、10-14日、17-21日、27-28日、31日,甘肅街介乎上海街與炮台街之間的路段,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