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上水寶石湖路彩園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4月28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