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北區大窩東支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0月7日凌晨1時至2024年10月7日凌晨1時,由粉嶺公路(南行)通往大窩東支路的支路(出口7A),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