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0月20日上午8時起至2024年6月24日晚上6時止,流業街由其與涌業路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米處止的路段將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