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元朗水庫路長度超逾9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2月8日上午8時至2024年5月1日上午12時止,水庫路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9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9米的車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暫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