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5月30日逢星期一及四每日晚上11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粉嶺公路南行車道由其與連接龍山隧道南端出入口處和粉嶺公路南行車道的連接路交界以北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420米處止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