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臨時撤銷西區荷蘭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2月1日午夜12時起至2024年5月13日晚上11時59分止,現時於荷蘭街由其與卑路乍街的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下午7時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